“翻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我认真地逐条填写了个人基本情况、住宅、车辆情况,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持有情况等。之前还不知道,个人事项申报要这么详细、准确”。刚刚入职的西山区纪委监察局干部李云春,一边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一边感叹到:“作为一名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使我一下就绷紧了纪律的这根弦,我将严于律己,努力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西山区纪委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作为一项前置性的制度安排,把申报人员范围延伸到纪检监察队伍中的新兵。凡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组织“晒家底儿”。通过这种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从严要求,注重抓苗头、抓预防,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如在纪检监察干部调动、提拔之前,对个人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进行函询,责令纪检监察干部做出书面说明;对“隐瞒不报”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暂缓干部调整任用,事后严肃问责,使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真正成为一条纪律的红线。
截止目前,已有6名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向纪委组织部门如实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