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报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2 10:36:59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为确保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顺利完成,曲靖市纪委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相关指示和要求,及时谋划部署,快速推动落实,取得了工作主动性,目前已完成了调整方案报备工作,为下步工作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方案。省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文件下发后,该市纪委及时召开了市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进行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监察局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工作方案》,对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时间、方法和步骤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快速推进;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行政编制划分进行了严格界定,确保“纪检监察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30%,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60%,鼓励将更多的人员力量配置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要求的实现。

市县联动,反复修改方案。为积极稳妥快速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市纪委在积极向市委汇报的同时,将省纪委文件要求和市纪委的贯彻落实意见下发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在2015年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省、市的新要求,抓住时间节点,尽快修改完善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方案,报市纪委审核把关。市纪委组织部严格对照省纪委文件要求,组织专人抓紧时间对各县(市、区)纪委上报的方案进行了详细审核,使各县(市、区)纪委提出的工作方案符合相关要求。

积极汇报,率先报备方案。市纪委在与各县(市、区)纪委紧密沟通研究调整方案的同时,积极向省纪委请示汇报,按要求不断修改和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符合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调整后,全市9个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都按照“7+N”的模式设置,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均没有增加,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内设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0%,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行政编制数占机关行政编制平均数的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