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完成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0 07:52:07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题会议,对10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召开后,楚雄州各县(市)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改革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目前,各县(市)调整方案已上报州纪委组织部审核完毕。

楚雄州在本次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中,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在不增加机构数量、不增加人员编制和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根据现有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数,按照“5+N”或“7+N”的模式,科学确定内设机构和职责。“5+N”,即:行政编制数在30人以内(含30人)的县市,内设机构按照“5+N”模式设置;“7+N”,即:行政编制数超过30人的县市,内设机构按照“7+N”的模式来设置。

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此次改革,将把更多的内设机构和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调整后,各县市纪检监察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30%,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机关人员总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