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研究出台了《宣威市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人才库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人才库”),要求全市每个部门(单位)至少向市纪委推荐1名政治思想过硬、作风纪律严谨、敢于担当责任的干部作为“人才库”人选。目前,市纪委“人才库”已有30人。
严格入库要求。各单位推荐的“入库”人选必须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责任心强。公检法司等部门推荐人选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和案件查办工作经历;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推荐人选应当熟悉财务等政策法规;其他部门推荐的人员应熟悉有关党规党纪及政策法律知识、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强。各单位推荐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局从德、能、勤、绩、廉和业务特长、工作经历等方面,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后列入市纪律审查人才库名单。
强化组织管理。每年针对纪律审查、谈话技巧、保密教育等内容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在查办上级转办、本级自办的案件中,严格按照组织审批程序进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从办案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参与全程办案。对办案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人才库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或建议所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办案纪律的人员,将视情况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调整出人才库。
截至目前,市纪委已从“人才库”中调配8名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工作,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