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有效破解基层纪律审查“业务不精”问题

发布时间:2016-05-10 08:12:25   来源:保山市纪委

少数乡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知识不精、工作经验欠缺、自办案件能力不强……这些都是困扰基层纪律审查的老大难问题。

如何切实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近年来,龙陵县纪委通过聚力、提质、督导、激励,探索出了一条加强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的新路子。

明确责任分工,聚好力。为突出主业主责,龙陵县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调整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均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选拔34名综合素质高、懂财会、会法律的大中专生充实到各乡镇纪委任副书记或纪检专干,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以对外收缩战线、对内凝聚力量的方式,使工作重心、人员和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工作倾斜,确保乡镇纪律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业务培训,提好质。龙陵县把“以案代训”作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纪检监察室的纪律审查工作,以老带新,以熟带生,以强带弱,从明确办案目的、掌握询问技巧、列举谈话提纲、办案文书写作、旁听记录笔录等基础要求做起,让参与办案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掌握办案执纪政策,了解办案工作基本方法及办案操作程序,通过真实案例,不断提高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综合素质。目前,已对3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轮训。

强化办案指导,严督导。实行县纪委常委包片负责制和办案科室联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制度,坚持下抓一级,把办案进度与办案节奏有机统一起来,对突发性案件坚持快查、快结、快回复,对系列案件做到查实、查深、查透彻,对重点案件坚持县乡两级联合办案,加强现场指导,促进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检查考核,多激励。将乡镇纪委办案情况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把考核结果和工作完成情况与评优、评先有机结合,确保实现乡镇办案数量和质量的突破;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转办案件及督办案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对于工作不力、拖延上报的予以通报,有力推动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范必刚      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