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三不容”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06 08:11:02   来源:文山州纪委

对州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定期进行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实现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2015年来,文山州持教育引导与组织处理并重,日常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强化抽查核实、信息沟通、提醒函询诫勉,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

不容“隐瞒”,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按一定比例对州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对漏报或者填报不规强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2015年以来,该州重点抽查核实了69名拟提拔任用干部考察对象,其中1名乡科级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了任用。

不容“躲藏”,实行干部监督管理信息沟通共享。围绕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问题,针对干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制度等,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进行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实现干部监督信息共享。2015年以来,全州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77件,其中初核652件(次),立案387件,结案37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3人,涉及县处级10人,乡科级110人,一般干部61人,其他人员242人。

不容“松绑”,强化干部日常监管提醒函询诫勉。对信访、举报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函询了解情况。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领导干部构成违纪,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受到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2015年以来,全州共谈话提醒172人、谈话函询15件(次),问责处理“庸懒散拖”等公职人员24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