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六举措”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6-05-03 08:25:23   来源:文山州纪委

自2011年以来,砚山县坚持把强化自身建设放在首位,力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干部交流任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内部交流轮岗11名,交流和提拔到系统外11名,其他系统交流到委局机关15名;22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得到提拔和交流。

推进乡镇纪检建设。各乡(镇)按照乡(镇)纪委由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1名和纪检监察员1名配强了执纪办案力量,确保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并将3名纪检干部办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在105个村委会(社区)成立纪委60个,成立社区纪检监督小组10个,85个村委会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共举办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纠风执法等方面业务培训5期(次),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近700余(次)。累计选配180余名(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及省、州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选调2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上党政机关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选调16名纪检监察干部州纪委跟班学习,选调11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

执行履职报告办法。共组织开展履职报告大会4次,累计48名纪检监察干部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了述职,确保了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砚山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砚山县纪委监察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刚性约束。

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党纪处分6人,进行问责处理6人,对1人进行了信访函询,责成其对有关问题作出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