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出台制度规范纪律审查 防止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6-03-28 10:44:15   来源:昭通市纪委

水富县纪委挺纪在前,坚持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近日,出台了《水富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人员工作制度》,着力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该《制度》对纪律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纪律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所有法定程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坚持文明办案、必须确保纪律审查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同时,明确提出:不准隐匿案件线索;不准擅自决定使用初核权;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办案措施;不准隐瞒涉案回避关系;不准擅自动用、处置暂扣款物;不准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不准接受涉案吃请馈赠;不准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八不准”。另外对人员组成、工作纪律、案件取证、人员回避、责任追究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该《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纪检干部纪律审查行为,有力约束了纪检干部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灯下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