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四举措”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03-18 17:32:56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5年,丽江市纪委始终围绕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强化学习、严格管理、深化“三转”、严格追责等措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反腐之剑愈加锋锐。

加强学习培训。坚持每周五在机关例会上,采用领导领学、干部比学、各室互学等形式,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了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开班上的视频讲话。组织举办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 272人。组织举办党风政风监督报表填报业务培训,培训100人。组织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三转”培训班,培训280人;选派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培训,对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十八大精神的专题教育培训;对4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信访知识、“五级联动”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组织了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组织举办了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共培训131人。组织全市5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严格监督管理。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日常监督和管理,当好监督问责的“啄木鸟”。先后建立完善了学习、请销假、公车管理等多项制度,并对档案管理、文件传阅、审批程序等事项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研究制定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并印制小册子500册,发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通了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网站。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各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丽江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约谈工作制度》《丽江市县区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述德制度》等制度,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防止“灯下黑”。

持续深化“三转”。深化“三转”,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种好“责任田”。全市5个县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528个清理减少到60个,扎实做好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的准备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5件(次),处置线索346件,立案1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0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724.76万元。

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耍特权、简单粗暴等行为;坚决防止刑讯逼供,造冤案错案;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和形象履职担责。2015年,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1名市直部门纪委书记和涉嫌敲诈的1名县区纪工委书记进行立案调查;对参与超范围、超标准接待的1名县区纪工委书记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