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的要求,2015年,德宏州纪委监察局通过明确干部监督职责,梳理纪检监察权力清单,强化提醒教育,抓实干部监督归口管理等措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印发《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组织机构、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工作保障等。注重系统配套,制定实施《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月报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分析季报制度》等,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台账,确保关键环节有章可循。
梳理权力清单。围绕纪律处分权、案件查办权、监督检查权、行政监察权、组织人事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财务处置权等监督执纪问责权力,深化清权、确权、限权、晒权工作,编制权力清单,严防权力“任性”。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各部门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0个,制定防控措施85条,查找个人风险点211个,制定防控措施285条,编制防控流程图,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处分等各项权力运行。
强化提醒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分管领导或派员实施面对面约谈,或发函要求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错。以纪检监察干部入职、任前等节点,开展廉政谈话教育,进一步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情况。同时,加强廉政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评先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提交班子集体讨论之前,征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意见。2015以来,德宏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批30人次,取消10个纪检监察部门和10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
抓实归口管理。德宏州纪委规定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交由干部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制定干部监督部门立案查处案件党纪政纪处理程序的意见,制作信访约谈记录、信访函询书、纪检监察干部上交组织物品登记表等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各归口环节要件。德宏州纪委纪检监察干监室自成立以来,牢牢把握“执纪、监督、问责”这个主业,积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2015年,全州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8件8人,其中处级5人、科级及以下3人,谈话函询3件、初步核实3件、立案审查2件。对15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问责追究,对16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了19次书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