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四个注重”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职考察

发布时间:2016-03-10 09:13:55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年来,纪检监察系统体制不断改革,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和“三转”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如何选好纪检监察干部,盘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丽江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作了积极探索,从“四个注重”入手拓展干部选拔任职考察,收到了良好效果。

注重任职考察的“广度”。坚持让被考察干部单位全体人员都参与测评推荐,不能参与集中测评的单独沟通、征求意见,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从财政、人力资源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方面进行考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了解干部。

注重考察内容的“宽度”。既了解掌握干部工作能力、完成本职工作等显性的情况,又客观地了解干部的成长轨迹、工作环境、家庭婚姻、性格特点,进领导班子成员的,对履职尽责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人事调整及编制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

注重考察时间的“跨度”。把任职考察与平时考察,现实考察和历史考察,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结合起来,形成综合考察结果,作为“一把手”考察对象的,将近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接待办理群众信访、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考察。

注重考察“经历”的“强度”。注重工作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以及从事过办案或案件审理等经历的考察,做到“拉得出,用得上”,真正选准选好纪检监察干部。3年来,各级纪委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周密安排,严格把关。2014年以来,全市共有3名副处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为正处级,12名正科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为副处级,2名调整到县纪委书记岗位上,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交流调整30人,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盘活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