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2-14 08:49:47   来源:昆明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宜良县纪委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刚性约束。相继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县纪委办公室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用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

注重学习培训,增强履职本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讲堂”,由机关内设科室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工作中应该掌握的一些党纪、法规、制度以及典型案例,轮流为机关干部进行讲授。每年1月份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1次业务培训,每季度集中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培训1次,每半年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1次跟班轮训。同时,利用党员领导干部前沿知识讲座、岗位练兵、邀请专家讲授等形式,提升广大纪检干部履职能力。鼓励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69人相继参加了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学习,人均参加培训学习2次以上,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从严正风肃纪,严防“灯下黑”。通过印发《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汇集》,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宜良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观看《人生不能重来》《为官不为之害》等警示片,重要节点发送短信提醒等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打上“预防针”,注射“清醒剂”。 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近年来,宜良县纪委共对4名严重违纪违法的纪委书记进行了查处,对1名提拔到领导岗位后但因民主测评不合格的干部进行了降级并调整工作岗位处理,对履职不到位的7名纪检干部进行了问责,对多名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坚决调整调离,对1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