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同样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6-02-05 08:21:33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中央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管,又要厚爱,如果我们连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都不掌握,那我们如何管,如何爱?今天我们对市纪委即将下发执行的这个文件再进行一次讨论完善。”2月3日,在普洱市纪委创新工作室内,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浡尧对身边的同志说。

徐浡尧所说的文件就是普洱市纪委2月4日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报告制度(试行)》。一年前,徐浡尧就任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利用业余时间对普洱市纪委监察局的全体干部职工逐一进行家访,从中了解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酸甜苦辣和所思所想,深深感到在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需要得到关爱。

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普洱市纪委制订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报告制度(试行)》,规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每隔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报告一次身体状况、生活压力状况、业余生活情况、社会交往情况、家庭生活情况,违反道德、纪律倾向和家庭重要事项等。以便单位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娱乐圈和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等情况,防止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于道德和有损形象的行为,及时扯袖提醒,防患于未然。

普洱市纪委副书记祁海说:“社会各界都很关注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这个制度的建立,把纪检监察干部每天24小时都关进了监督的‘笼子’里,便于监督,也便于关爱。同时,也为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做了有益的探索。”

“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报告制度,是一件新事,也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大事,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真情提醒、保护和关怀。”镇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世华接到文件后说。 (苏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