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发布时间:2016-01-27 09:10:07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年来,泸水县着眼于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积极探索干部管理配套制度。制定了《泸水县领导班子和干部巡察办法(试行)》《泸水县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泸水县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等制度,积极探索研究《泸水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泸水县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

扎实开展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工作。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泸水县认真开展了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对31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及19名超职级配备干部,按照整改消化要求,泸水县精心制订了整改消化计划及方案,按计划按程序分批次有步骤地完成超配干部消化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全县实际消化超配备干部33名。

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法》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开辟晋升职级通道,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缓解基层公务员因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2015年,落实职级晋升285人,其中,正科级晋升副处级工资待遇44人,副科级晋升正科级工资待遇21人,科员晋升副科级工资待遇220人。

强化干部综合分析研判。适时开展干部巡察工作,对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全面了解领导班子运行、干部履职表现,重点对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团结协作、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分析。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为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

积极拓宽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举办全县科级干部专题教育轮训班3期,培训科级干部728人;结合干部岗位需要,统筹安排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各种调训任务,以培训效能最大化为目标,选派了364人次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各级各部门举办各类业务和技术培训41期,共培训2976人次;举办全县村(社区)书记培训班1期,培训村(社区)书记76人;依托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实现干部自主选学,274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7个村委会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