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委为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规范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制订出台了《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十条,明确了提名考察的条件、资格、干部来源和办理程序等。在提名条件和资格上,要求在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干部来源上,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人员储备上,由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县(市)党委等有关方面,掌握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并规定县(市)纪委书记人选要异地交流任职。《办法》明确了县(市)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以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为主,按照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提出人选、州委组织部就提名人选听取县(市)党委意见、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等程序办理;规定县(市)纪委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为主,听取县(市)党委意见后提出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县(市)党委配合。
《提名考察办法》出台后,文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将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着眼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高标准、严要求,紧扣提名考察这个“关键环节”,选好配强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