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制定出台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发布时间:2016-01-18 11:25:01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玉溪市《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印发实施,这是玉溪市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推动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举措。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相关提名考察办法相衔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人事权上提为主,紧扣提名考察作出规定,明确了上级纪委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了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县(区)纪委书记人选且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明确了主要操作环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开阔选人用人视野,既拓宽现有纪检干部的组成,更打破干部的部门化、地方化。同时,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担当,有助于促进“内在监督”效率的提高,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提供实实在在的制度支撑,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