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做维护纪律的尖兵,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标兵,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坚决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坚决不做,使纪检监察机关成为最有规矩、最讲规矩、最守规矩的机关。”2015年,东川区纪委先后立案查处1名纪检监察干部、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问责3名纪检监察干部,解决“灯下黑”。
转职能履主业。巩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成果,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44个,取消议事协调机构9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4个。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制定内设机构优化调整方案,明确从事监督执纪和办案的内设机构数、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50%以上。规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作,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主责主业上。
转方式提素质。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邀请省、市纪委领导开展业务辅导5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区培训316人次。举办机关讲坛,每月由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轮流讲业务知识、谈认识体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转作风讲忠诚。开展机关作风大整治,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出纪工委书记、内设科室负责人围绕改进作风作出表态和公开承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机关干部作风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整改。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区纪委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请示报告、过错问责登记、绩效量化考核、公文办理、公务接待等16项制度,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据了解,东川区通过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转变办案方式,坚持纪在法前,坚持快查快处、快进快出,着力查清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2015年共立案46件,结案45件,处分50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村组干部15人,其他人员2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35.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