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三化”推进干部常态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6-01-06 17:46:04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年来,福贡县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将干部监督常效化、整治常态化、制度规范化“三化”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从严约束干部从政为官,引导各级干部筑牢拒腐防线,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监督常效化。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为此,福贡县结合全县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法规,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组织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对新提拔干部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运作程序、责任人等进行详实记录,实行“账簿式”管理,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一报告两评议”,每年底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新选拔任用干部等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坚持县委书记离任时,对其在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加强巡视巡察,结合《福贡县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巡察办法(试行)》,选派四个巡察工作组,深入51个单位和部门,开展巡察巡视工作,确保干部管理监管到位、科学有效。

整治常态化。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的工作要求,福贡县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即:清理整治“三超两乱”问题,有序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执行超配报告和预审制度。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整治“裸官”,对子女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的领导干部采取组织谈话提醒、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式加强管理监督。扎实开展州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严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完善廉政审查制度,坚持廉有问题“一票否决”。

制度规范化。为切实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有章可循,县委结合福贡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福贡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内部试行)》、《福贡县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福贡县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的意见》、《福贡县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巡察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提名动议、培养管理,强化对干部的日常考核了解,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同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完善党代会代表提案办法,稳步推进党代会常任制改革。一系列制度措施的的建立,有效规范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完善了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欧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