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推出“五项举措”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05 17:28:39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察局出实招,推出五项举措,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灯下黑”。

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要求,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五讲、七表率”的准则,努力把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择优选调,严把入口关。今年,全县共提拔任用科级领导47名,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9名,其中,委局内部提拔使用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3名。系统外提拔交流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重新调整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检组长1名;系统外选调科员3名。干部调整不仅为纪检监察队伍注入新“血液”,随之带来的还有新的思想、经验,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增强活力,注重培养交流。将条件成熟,作风优良,工作能力强的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输送到其他岗位,增强纪检干部活力。今年,共交流到系统外干部4名,其中交流到乡镇提拔使用3名,交流到州级部门1名;新选拔纪检专干2名。岗位的轮换,有助于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接受更多的知识,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效的知识储备量。

提升素质,注重学习锻炼。今年,共选派24人次参加中央、省、州、县等纪检监察业务相关学习培训;1名干部借调到省纪委监察厅学习,不断增强纪检干部素质建设。外出交流、学习,充实自身,同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带回来,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更好的方式。

严格监督,坚决查处。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的同时,严格监督,明确专门的领导,专门的人员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人。(颜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