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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党组对非税收入存在问题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6-12-24 07:49:15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近日,省质监局党组召开诫勉谈话会,对非税收入存在问题的8个单位共12名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省质监局党组加大了对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巡察、审计工作力度,在巡察审计中发现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执行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不严、收取项目检验费不及时、擅自增调收费项目、票据管理不规范、将非税收入转入经营性收入、招租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省质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问题比较突出的8个单位共12名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会议强调,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及责任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认真彻底整改,在整改中进一步查找不足。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照“六大纪律”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单位发展。在年底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落实重点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巡察审计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该整改不整改,该落实不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力的,将作出严肃处理。

12名主要责任人在会上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诫勉谈话对大家是一次很好的警醒,是组织上对大家的关怀和帮助,是纠正错误,防止犯更大错误或继续犯错的有效措施。认为各单位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全部照单全收。大家表示,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举一反三,在认真整改的同时,防止和杜绝今后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于担当。不能把信任代替监督,继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要继续加大巡察、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要把“四种形态”作为执纪问责的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省质监局下发的文件和党组的决定要认真落实,坚决执行,不能搞变通、打折扣。

会议强调,要结合岁末年初工作的落实,严格做到以下要求:严格规范津补贴和奖金的发放,不该发的钱一分都不能发;坚决治理“小金库”,绝不允许有“小金库”存在;坚决清理兼职行为,如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必须报请组织批准,并且不能在兼职单位领取任何报酬;严禁配偶子女在所管辖的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坚决清理集资建房的问题;严禁违规发放通信费,违规乘坐交通工具;严查办公室超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