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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 分管领导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6-12-24 07:47: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我在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期间,分管芒市中心敬老院。他们发生了影响如此恶劣的问题,是我的失职。我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接受芒市纪委调查时,岳老四后悔地说。

事情还要从另外一个问题说起。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院长周顺林私设“小金库”569100元,并将其中的458354元以奖金、加班费、过节费的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被芒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予以收缴。

由于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芒市纪委研究决定对此案实行“一案双查”,对芒市中心敬老院的直接分管领导岳老四进行追责。12月13日,经芒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岳老四党内警告处分。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缺乏敢抓敢管、较真斗硬的精神,对苗头性问题制止不力,不深入,不务实,这是对责任的逃避。”芒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追责力度,通过追责提高担责、明责意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失责必问信号,推动党委、纪委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