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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公车开回家 处分背上身

发布时间:2016-12-22 07:46:18   来源:德宏州纪委

“当时,我也知道自己是公车私用违反了规定,但我却自以为是,认为纪委的不会周末来督查,也不会真正来管,造成这样的结果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纪律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回想起来真是不值啊……”近日,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管理局库区管理所副所长王炳生因公车私用问题接受县纪委调查谈话时如是说。

2016年11月3日,陇川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陇川县麻栗坝水库库区管理所副所长王炳生存在公车私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县纪委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2016年11月2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后,王炳生私自将库区管理所的公务车从陇川开回芒市自己家中,于7月31日(星期日)下午将公务车开回库区管理所;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后,王炳生再次私自将该公务车从陇川开回芒市自己家中,11月13日(星期天)才返回库区管理所。王炳生以上两次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均未向其上级领导及局办公室报备,也没有办理公务事宜,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2016年12月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炳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2月16日,经县委研究决定免去其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管理局库区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县纪委常委会认为此案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用车管理的一件顶风违纪典型案例,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再次重申强调公车管理使用有关纪律规定。

【执纪者说】王炳生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而他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能自律,反映出在作风纪律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党的纪律和规定,不惜顶风违纪、触碰底线。该问题再次警示我们,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谁分管、谁谈话”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纠正“四风”,尤其对禁而不止、教而不改者,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坚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纪律规定落地生根、掷地有声。(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