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坚持问题导向,以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为突破点,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
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云南省出台《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领导干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即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今年以来,共发现违反“六个严禁”规定问题213个,处分47人,组织处理477人。
为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严不禁”“严而未禁”“禁而未绝”等问题,云南省将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纳入责任制范围,由省委常委带队进行考核;省纪委出台相关专项纪律检查的实施方案,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带队,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集中检查、专项督查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重要任务,对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行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促其整改;对触犯纪律规定的,及时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并重,制定《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防控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度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反“六个严禁”问题的发生。(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