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各单位开展对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和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再清理再整改再规范。
通知强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和办公用房标准的重要性,将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和清理超标办公用房作为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和办公用房标准。省国土资源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将组织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认真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各单位若有违反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和办公用房标准的问题,必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成。
当天,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向省有色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津贴补贴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规范工作的通知》,推进综合监督对象单位对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和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再清理再整改再规范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