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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黑手伸向五保金 严肃惩处不留情

发布时间:2016-12-06 08:00:45   来源:昭通市纪委

“我不该侵吞老人的五保金,现在想想愧对老人和村民,也怪我当时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心存侥幸,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是我咎由自取,我愿意接受党纪处分。”威信县长安镇瓦石村党总支书记张某在接受组织调查时痛悔地说。

2015年10月,长安镇纪委在调查一件上级交办件时,发现了瓦石村党总支书记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养老五保金的问题线索,长安镇纪委马上组织开展调查。

调查小组通过查看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从中发现了蛛丝马迹,在进一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后,逐渐厘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经查, 2008年3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长安民政所领取五保供养人员刘义某存折后长期滞留手中,使得刘义某本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属于五保供养人员。2011年6月至2014年1月,张某先后分三次提取刘义某五保补助款10200.00元据为己有。

“张某作为村党总支书记,不心系群众疾苦,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反而将黑手伸向老人的五保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责任,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长安镇纪委负责人如实说。2016年1月,长安镇纪委报经县纪委批准,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违规所得全部予以清退。

“民生无小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四个意识”,精准发力、从严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好地赢得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护。(饶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