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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借力精准扶贫“大数据” 实现精准监督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6-12-03 10:36:29   来源:省纪委驻省扶贫办纪检组

省扶贫办紧扣“大扶贫、大数据”战略实施,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扶贫对象、扶贫措施、扶贫成效、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政策法规等功能模块直观反映我省贫困对象、措施及成效,确保民生监督与脱贫攻坚实现精准对接,实现政策宣传、精准识别、帮扶管理、项目监督、抽查检查常态化。

政策宣传常态化。将精准扶贫政策文件上传到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使扶贫干部、纪检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掌握政策,让政策宣传到位,问题现场解答。截至目前,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已普及到省市县乡村五级,扶贫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在工作中实现了“一机在手便可轻松查政策、说政策”的工作格局。

精准识别常态化。着力加强对精准对象识别过程的监督,把扶贫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及帮扶责任人等信息都录入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扶贫干部和纪检干部通过熟悉村情、社情、人情的优势,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扶贫对象进行筛选比对和核实,对精准扶贫识别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情况以及扶贫户实施扶贫项目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从而实现了民生监督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点对点”监督。

帮扶管理常态化。对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计划、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要求干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时上传工作现场图片。同时,通过平台信息了解和掌握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和干部工作动态,增强跟踪督办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突出督办重点,及时对工作滞后的干部进行约谈,确保了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高效推进落实。目前已通过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情况督查30余次,给予通报批评处理5人,对不认真履职的1117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召回。

项目资金监督常态化。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将项目实施图片上传到大数据平台,项目监管人员通过平台进行跟踪监督,利用项目实施图片对对扶贫项目点准确定位、全过程监控,随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物资分配情况,特别是对落实扶贫户的项目资金到户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压缩了套取、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的空间,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系统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管,打造了一张带“电”的民生保障网,架通了民生监督“高压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加强的纪律保障。                                      

抽查检查常态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抽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听取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汇报的方式进行。抽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上旬和中旬开展检查,下旬汇总上报抽查资料。抽查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违反纪律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