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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民族宗教委纪检组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12-02 07:38:21   来源:省纪委驻省民族宗教委纪检组

为进一步摸清驻在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底数,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等相关规定,近日,驻省民族宗教委纪检组长与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6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做到谈话对象全覆盖,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夯实了工作基础。

谈话按照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的要求,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原则进行。重点围绕对本单位、本处室工作环境的简要评价;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是否存在收送红包、土特产等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在选好用好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有何看法和建议;全委干部是否存在思想困惑多、积极性不高,“为官不为”现象;对委分管领导、委党组成员和驻委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等7个方面展开。谈话结束后,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驻委纪检组长对谈话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强化四个意识。二是必须坚持遵从党章,强化纪律约束。三是必须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四是必须坚持权责统一,强化责任担当。五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公务出访、严格“三公”经费监管、厉行节约,严禁办公用房变相超标。

通过谈话,基本摸清了驻在单位党风廉洁建设总体情况、各监管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监管对象特点和思想底数,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提高工作成效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与谈话对象一起分析其岗位风险点、研究预防管控措施,及时灌输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帮助谈话对象认清当前党风廉洁建设重点和热点问题,认清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从而进一步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激发各谈话对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搞好自身建设、接受组织监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