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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对15名委厅重点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发布时间:2016-11-30 07:48:56   来源: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今天厅长对大家的谈话,语重心长,在勤政、廉政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将坚定信念,严格要求,勇于担当,团结干事”。这是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周荣集体提醒谈话委厅重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会议上人事处长的发言。

近日,周荣同志与委厅负责人事、财务基建、发展计划等重点部门,以及所属的云南省电化教育馆、教学仪器装备中心、云南教育报刊社等单位的1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就廉洁勤政主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这是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班子成员将实践“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经常性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一次积极实践。

会上,周荣同志指出,廉洁自律是干部的守则,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他强调,最大的敌人是自己,领导干部要敬畏纪律、战胜自己,在大风大浪、大是大非面前经得住考验,强化规矩意识,拒腐防变。他要求,工作中要公开透明,坚持和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好的规矩,合理分配资金、资源和职权。要慎重对待自已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端正态度、肩负使命,迎难而上、尽责尽职。要有健康的生活情趣,少喝酒、少打牌、多读书,管好自已和家人,带好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据悉,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为切实抓好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结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实际,建立健全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工作机制,拟定了《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谈话方式、范围、程序及情况报送等程序和要求。目前,此文件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后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