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要集体到公司讨要土地租金,我作为云龙村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不但没有带头找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反而参与村民闹事,也没有阻止村民堵路、阻拦工人上工等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这说明是我自身党性修养不够、自我要求不严。”永仁县永定镇云龙村党总支委员会委员起天江事后后悔不已。
“事发前一天,我们村的村民就协商要去讨要租金了,我也就想着人多力量大,大家去闹一闹兴许公司也就很快给钱了,没想到出那么大的乱子。我也是一名党员,在出乱子的时候不去积极引导村民,还参与闹事,真是不该啊。”该村党总支党员杨加聪面对组织时自责到。
事情发生在 2016年8月28日,起天江和杨加聪参与该村多名村民采用堵路、阻拦公司工人上工的方式到公司讨要基地建设中的租金,并打伤公司一名工人;第二天,两人再次参与村民采取堵路、威胁等方式阻拦公司工人上工,后在镇村组工作组协调下,公司立即将租金打到该村组集体账户上,并将情况告知现场群众。但村民们仍不离开现场,继续在现场堵路、阻拦工人上工,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因涉嫌结伙作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起天江、杨加聪及多名村民8月30日被永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永定镇纪委在线索排查中了解此事后,迅速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起天江、杨加聪2名党员对参与聚众闹事的行为供认不讳,走访的其他村民也对此事进行了说明。经查,起天江、杨加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未能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在本小组村民为讨要地租违法堵路,阻拦永仁县哲林芒果公司工人上工的极端行为时,不积极进行正确的引导村民,还参与其中,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违纪。
2016年11月14日,永定镇党委给予起天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杨加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永定镇纪委对全镇村(社区)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教育,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平时不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规定,事情发生也没有引起重视,是我党性意识不强导致的结果,我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我愧对组织对我信任,也感谢组织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今后一定加强学习,带头做好表率。”起天江诚恳的接受了组织处分。
【执纪者说】
基层党员更应该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维稳工作添砖加瓦,而不是将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群众,不学习党纪法规,采用错误的方式来维护权益。党员干部更要做好表率带好头,才能从基层树立起党的良好形象。(殷晓倩 胡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