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召开廉政谈话会议,副厅长和驻厅纪检组长代表厅党组对拟提任及交流任职的13名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强调要突出主体责任,强化尽职担当,自觉廉洁自律,严格遵规守纪。
会议指出,开展廉政谈话,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是落实“两个责任”的规定动作,也是对干部全面履职、健康成长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和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做到不负组织的期望,为云南林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一要突出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类型,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抓手,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坚持党性原则,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二要突出“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到边到底的目标任务和路径方法。各位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实践“四种形态”的参与者,又是开展“四种形态”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要认真落实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等责任,“严”字当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部门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做到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实现常态化,把从严管理落实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三要严格遵规守纪,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点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内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省里的实施办法的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模范遵守“六项纪律”,找准思想和行为坐标,避免触线。要警惕抹不开面子、警惕侥幸心理,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防止出现“四风”问题。要结合“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消极怠工、贻误工作,以及庸、懒、散、混,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