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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工商局纪检组调研省质监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16 07:43:01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日前,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调研省质监局所属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纤维检验局、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以及普洱市、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等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并对进一步加强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同志在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方法步骤上紧跟省委和省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主动性和政治自觉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知责、尽责、担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洁建设。履职要到位,履好职尽好责,确保人财物安全。

四要落实“一岗双责”。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又要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起党风廉洁建设的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洁建设负直接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五要加大对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对巡察、审计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