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云南民族大学召开校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作为全省第一家校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高校,云南民族大学对落实党委领导和纪委监督的“两个责任”进行了具体实践,对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进行了有益尝试。
省纪委常委叶翠萍同志到会指导。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纪委班子成员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参会的还有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纪委驻省民宗委纪检组和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中医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会上,校党委书记代表学校党政班子向校纪委报告了2016年学校党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表示学校党委将始终不忘初心,始终坚持不松劲、不松手、不松气,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高的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民大落地生根,用具体行动来表明校党委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
校纪委委员就学校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向校领导进行了质询。所提质询问题很具针对性,真刀真枪,直奔主题,如:你作为党委书记是如何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的?工作中还存在什么不足?结合联系分管的基建和后勤工作实际,谈谈如何践行“四种形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等等;每名班子成员都认真回答了纪委委员的质询,把自己摆进去,结合个人的思想,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谈教训。
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对学校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应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情况反馈。由校纪委汇总整理,报校党委审核后由校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向测评对象反馈。二是督促整改。测评对象根据反馈意见,在5 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10 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运用结果。测评对象综合评价为“一般”等次的由校纪委进行提醒谈话,“较差”等次的提请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报告情况和评议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年终廉政考核。
会上,省纪委常委叶翠萍强调,一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大意义,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二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赢得党心、民心,各级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以上率下,在遵规守纪中体现自觉,当好表率,坚持“严”字当头;三要落实责任,在履职尽职中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监督执纪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