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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从怨恨到感谢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6-11-09 08:00:29   来源:昭通市纪委

我在基层从事纪检工作已有9个年头,感受最深的是面对初核对象时,他们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怨恨和误解,以及明白违纪违规后的醒悟和懊悔。

2015年3月,我参与了对唐某某一案的调查,正是这次调查,使我对纪检工作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和理解,有了更坚定的决心和担当。

调查对象唐某某,80后,大专文化,2013年7月辞去在四川某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职后,参加村级换届选举,当选为水富县向家坝镇楼坝村村委会主任。然而,仅仅过了1年多,这个被普遍看好的年轻人,因私分专项资金被县纪委立案调查。

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把我们当成来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侃侃而谈自己的工作业绩和人生规划。待我们说明来意后,谈话变得很艰难。唐某某有明显的抵触情绪,要么不回答提问,要么东拉西扯。随着调查的深入,唐某某的态度有所转变,他反复对我们说:“我当村委会主任不是为了钱,是真的想来干点事,我做了那么多事,就拿了这点钱,难道还不可以功过相抵吗?”我也耐心地对他说:“不是金额的问题,而是错误的性质,是你拿了不该拿的,你才刚刚进入村委会工作就犯了这样的错误,是很危险的!”回复我的是长久的沉默……

最后一次谈话结束前,他语气急促地问我:“会给我一个什么处分,影响我以后考公务员不,我想要一个轻点的处分。” 我告诉他:“不是所有的事都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法不容情,党纪党规更严于国法,一旦违反必然受到严肃的追究。”

唐某某低下了头,我的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没有案件突破的喜悦,只有遗憾,为这个年轻人曾经的满腔热情和梦想感到深深的遗憾,不知道他日后将怎样看待这段经历,不知道这段经历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改变……最后,唐某某因私分县直部门划拨的专项资金,受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

今年9月,县纪委案审室调查核实唐某某处分期的表现,唐某某在个人思想工作汇报中写道:在扶贫办工作期间,走遍了全县29个村(社区),看到了困难群众生活现状,我很惭愧,我以前以为那点钱算不了什么,现在才知道自己真的错了。他说:“处分之初,我对纪委是有怨恨的,觉得纪委干部不近人情,几千块钱就处分了,破坏了我的人生规划,但是现在我要感谢纪委,在我的错误还可以挽回的时候给了我教训,我不会再错下去。”

调查核实结束后,案审室的一位同事说起唐某某的时候感慨颇多,“他的变化很大,说话谦逊很多,他说知道错了的时候,我愿意相信他是真诚的

从事纪检工作的这几年,遭遇过熟人和朋友的怒目相向,也有旧同事变成了陌路人,有时忍不住会觉得难过,偶尔还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但看见唐某某的变化,使我更加坚信,纪检工作绝不仅仅是给违纪的某人一个党政纪处分那么简单,更多的是在一个人刚刚犯错的时候,拉他一把,提醒一下,甚至是惩戒一次,使其迷途知返,这才是我们的初衷。也许没有那么多人能够想到这个,肯定也还会有人继续误解,然而每天都是崭新的开始,我和我的同事们都始终坚信从怨恨到感谢,其实只有一步之遥,只要接受处分的人真心悔过,距离也许就是层纱,我们都将在纪检工作的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水富县纪委  李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