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实,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全局上下形成崇严尚实的良好风气,为政府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改革公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一是按照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在省车改办统一安排下,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保留和处置工作,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配合省车改办,并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审核批准了104家省级参改单位车改方案和15个州市车改实施方案。三是开展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工作,截止2016年8月底,共组织13场公车拍卖会,拍卖成交车辆1413辆,成交额7820.41万元,溢价率55.34%。四是对省级参改单位保留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调研和接待用车,厅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580辆车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五是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和省公务用车领导小组要求,努力探索市场化动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搭建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资产管理。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完成办公用房整改面积73.12万平方米,清理腾退面积28.86万平方米,统筹调剂使用16.76万平方米,整改率达100%。目前,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开展了前期摸底调研。配合完成了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16个州市和部分省级机关进行了督查,共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公安专段号牌547副。按照中央有关要求,2016年上半年扎实开展省部级干部住房集中清理工作,所有在职省级干部均如实向组织报告了个人公有住房情况,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时限要求,并于近期启动了离退休和已故省级干部住房集中清理工作。
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支出审批;继续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控制现金使用量,全面提高公务卡使用率,确保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参与制定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办理因公出国(境)“三项”联审工作。三是规范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及用餐标准,减少陪同人数,接待用餐安排在本单位职工食堂就餐。据统计,近3年来公务接待呈逐年下降趋势。
完善制度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为新时期全省各地各部门加强和改进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了依据,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注重完善配套制度标准,在清理现有制度标准基础上,修订了省政府办公厅《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保障和管理办法》《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申报和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
深入基层扶贫,密切联系群众。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保民生、促和谐”7项任务,分别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到达扶贫工作联系点澄江县凤麓街道办事处、福贡县架科底乡阿吾摆村、镇雄县罗坎镇军备村开展工作,以召开座谈会、民情恳谈会等方式,走村串户了解农户情况,把重点放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尽可能地为当地解决困难,真正把党组织和省厅领导的关心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抓好巡视整改,改进工作作风。今年1月21日至3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为期50天的巡视工作。4月2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的要求,管理局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起点,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巡视意见和整改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4方面共12项整改措施,并将责任分解细化到局党委班子的每名成员身上,做到了一条意见、一套措施、一个责任领导,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自觉看齐提标准、自觉对标抓整改的良好风气,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进一步激发,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在机关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后勤社会化改革、服务保障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成效,“云上勤”手机APP应用系统、办公大楼设备“健康档案”等创新举措得到了全厅干部职工的肯定和认可。(丁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