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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干部监督室党支部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11-02 14:30:33   来源:云南省纪委

11月1日,省纪委干部监督室党支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深度推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继承和发扬了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按照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同志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从认识重大意义、领会精神实质、严守政治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带头抓好落实、切实履行职责6个方面抓好学习贯彻。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崇高理想信念,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刻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好组织生活,积极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把自己摆进去,找准职责定位,明确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三是进一步深化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运用好六大纪律的尺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严格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做到自身硬、自身净,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