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迪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谈话函询占比近六成

发布时间:2016-10-30 07:15:4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你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存在违纪行为,今天就相关问题对你进行函询。”这是近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纪委对该州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某进行谈话函询的开场白。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方法和具体路径。”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王天喜介绍,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摒弃传统线索处置思维定势,创新执纪方式,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到执纪审查、审理等环节工作,都始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谈话函询38人次,占处置问题线索的56%;对反映失实的59名党员干部的问题予以澄清;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3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9人。

为确保纪律审查工作持续有效推进,迪庆州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的通知》等规定。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州通过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今年以来,州纪委常委班子约谈党政一把手156人次,开展主体责任提醒谈话1300余人次,换届纪律谈心谈话963人次。(何咏坤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