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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投集团:坚持“五新”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28 07:37:05   来源: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云南建投集团紧紧围绕集团全面转型升级、整合重组中心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坚持做到“五新”,全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作风建设新态势。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云南建投集团党委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十项规定”,从群众路线、改进调研工作、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改进信访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持依法经营、强化问责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坚持源头防腐新作为。近年来,云南建投党委结合发展实际,及时提出了“爱岗敬业、珍惜岗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和讲发展、讲转型、讲管理、讲人才、讲文化的“五讲”发展理念,大力倡导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亮剑拼搏精神,大力弘扬坚忍不拔、开拓进取的铁军精神,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营造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了集团全面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执纪问责新成效。云南建投党委制定了《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问责办法》,进一步强化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以致党组织长期软弱涣散、“四风”问题突出,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和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集团纪委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防止松懈、防止变通、防止反弹回潮。2012年以来,33名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8人。

坚持队伍建设新形象。云南建投集团纪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要求基层单位设党委的必须同步设立纪委,明确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团各经济实体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员,做到纪检监察室工作业务全覆盖。集团纪委按照“严、细、深、实”的工作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纪律要求,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紧抓不放,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规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跑风漏气等“灯下黑”问题,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实现集团由中国500强向世界500强的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坚持整合重组新作为。云南建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整合重组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思想统一到整合重组大局上来。严明党的“六项纪律”,在整合重组中以党的纪律作为考核、检验、评价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战斗力、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尺,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重点加强对整合重组期间“不作为、乱作为”,专项审计巡视反馈整改完成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以及整合重组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确保集团整合重组期间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有效防止了集团整合重组期间国有资产的流失和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为集团整合重组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云南建投集团纪检监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