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针对脱贫攻坚、“五网”(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建设、稳增长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纪律检查,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严肃责任追究,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每次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前,云南省纪委公示时间表,亮明检查内容,环环扣紧问题链条。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到位等内容,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责。不仅主动出击查找问题,还畅通监督渠道,公开省纪委及各州市纪委有关信访举报联系方式,依靠群众监督,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问题查清,追责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的问责情形正确运用问责方式,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问题一经发现,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在红河州红河县虎街河水库主体工程尚未开工的情况下,州、县水利局编造投资统计进度,虚报投资8940.15万元,红河县县长被诫勉谈话,分管水利工作的时任副县长被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县水务局局长被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
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已先后组织22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深入16个州市、17个省直部门以及111个县(市、区),对“五网”建设、稳增长、脱贫攻坚工作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工作纪律问题突出等各类问题350个。针对发现的问题,云南省纪委专项纪律检查组提出了403条整改措施,目前要求“限期整改”的已大部分完成整改,要求“长期整改”的正由各主责部门跟踪督查整改情况。(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