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是处理违纪问题的必经程序、最后环节,肩负着对违纪问题的审核把关、内部执纪监督的重要职责,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违纪问题处理结果的质量。而审理谈话工作是审理工作中一项复杂、重要、直接面对违纪人员的工作,是对调查阶段认定的事实关、证据关、法纪关、量纪关等的检验。
记得刚到案件审理室的时候,案审室杨主任总是在审理谈话前做出大量充分的准备工作,除对违纪证据材料进行反复审核,对每一份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分析外,还要找到监察室的同志了解掌握一些在案卷中无法体现的细节,比如对被谈话人的家庭背景、社会阅历、历史及现实表现、专业知识、个人品质等案外情况也要了解得全面透彻。
我当时很疑惑:审理谈话不就是核对违纪事实,听取申辩意见,再加上告知权利、义务,了解违纪人员调查期间的权益保障情况,不就行了吗?
杨主任看出我的疑惑,耐心的对我解释:审理谈话不仅要“吃透案情”还要“察言观色”。审理谈话要严格按照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认定每一个证据,做到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确凿、充分的证据来印证,这就要求我们要“吃透案情”。违纪人员的案外情况对谈话看似无关,实则有联系,掌握了就能增强我们“察言观色”能力,谈话中就能适时掌握违纪人员心理变化,使谈话更具有针对性、感染力、认同感,达到增强审理谈话的教育治本功能。
经历过多次审理谈话后,我对杨主任的话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2015年1月,禄劝团街镇龙海村委会大坪地下组发生水冬瓜树被滥砍乱伐事件,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2016年4月,禄劝县纪委监察局对滥砍乱伐事件进行责任追究,并决定对团街镇林业站站长谢某某工作失职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9月19日,案件审理室对谢某某进行审理谈话。谈话前我们了解到,谢某某为80后,29岁就担任团街镇林业站站长,平时工作表现较好,连续多年考核被评为优秀,2014年还被市林业局评为“优秀林业站长”。辖区内发生砍乱伐事件,主要是砍伐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平时村民很少到那里。加之当时镇林业站工作重心在核桃项目种植等林业产业发展上,团街镇林业站对林业管护方面存在疏忽大意,导致滥砍乱伐事件发生。事件发生后,团街镇党委政府当即免去谢某某林业站站长职务。
在审理谈话核对完违纪事实、案件程序、权益保障等相关情况后,我们通过“察言观色”,发现谢某某情绪低落,悔恨、自责心理较重,对个人前途感到灰心失望。
“你对这次违纪有什么看法?”
“错了就错了,能有什么看法。”
“你平时工作表现较为优秀,这也得到大家的认可。但错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这也是干部要勇于担当的表现。错了就要吸取教训,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避免以后再犯错。”
谢某某双眼通红,情绪激动:“我就是感觉自己犯了错误,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家人。领导对我信任关心,把重要的工作交给我做。家人对我支持,婚后我没有做过一次饭,没有好好的带过小孩。可现在我犯错了,我拿什么给他们交待。”
“你现在还年轻,在你们镇属于年轻有为的干部,还有很多工作等着你去做。只有做好工作,才是报答领导和家人的最好方式。你现在虽然违纪,但组织和家人并没有抛弃你,你就更不能自己抛弃自己。要树立起信心,组织和家人都在看着你。”
谢某某沉思一会,双眼变得坚毅,紧紧握住我的手:“谢谢你们,我现在想通了,感觉心里的巨石终于放下了,浑身轻松,自己感到又充满了信心、干劲和激情。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努力工作。谢谢你们的帮助!”
审理谈话结束后,参加谈话的同志都很欣慰。
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孙子曾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审理谈话准备工作充分、周到,做到“吃透案情”,是谈话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在谈话时通过“察言观色”,分析违纪人员的心理状态、心理变化、心理期待,及时调整语言交流沟通,实现教育、感化被谈话人,才能发挥教育治本的功能,为确保审理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禄劝县纪委 包昌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