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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弛而不息纠“四风”持续发力守“四线”

发布时间:2016-10-11 07:41:00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同志,请出示证件,不允许拍照”。“我们是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明察暗访组”。“省纪委的明察暗访组刚走,你们又来了,我报告单位领导”,“不用报告,我们现在就进去开展明察暗访”。这一问一答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开展明察暗访的同志与省政府外事办和省政府金融办门卫的即席对话。

根据省纪委《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张鸿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纪检组会议进行安排,紧盯中秋、国庆时间节点,采取强力措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盯住不放、咬住不松、守住不懈,弛而不息纠“四风”,持续发力守“四线”。

“早”提醒守牢思想防线。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省政府外事办党组、省政府研究室党组、省政府法制办党组、省政府金融办党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党支部、省移民开发局(省政府移民搬迁办公室)党组、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党组等9家单位党组织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纪委、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党委纪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纪委、省接待办党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党总支、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党委、省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党支部、省地方志办党总支等10个单位党组织发函,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警示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全面性;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把专项检查和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又一新起点,切实增强检查的针对性。

“严”规矩守牢纪律红线。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向9家综合监督单位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系统10个单位党组织重申纪律规矩,释放强有力信号,传递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坚决态度,时刻绷紧纠“四风”防反弹之弦,坚决克服松劲麻痹思想,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让违规者止步,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等。

“强”监督守牢清廉底线。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统筹有关力量,由张鸿建组长亲自带队,分别组织6个明察暗访组、22个专项检查组、16个随机抽查组,对9家综合监督单位及其166个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暗访、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情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履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严以律己,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带头抓好家风建设的情况;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和推进作风建设的情况。

“重”查处守牢带电高压线。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开通“四风”问题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对违纪违规问题压案不报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检机构和纪检委员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未收到任何关于中秋国庆节点期间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未发现中秋国庆节点期间有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丁龙伟 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