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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常委叶翠萍到德宏州芒市调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探索做法

发布时间:2016-09-30 10:08:05   来源:德宏州纪委

9月29日,省纪委常委叶翠萍到德宏州芒市调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探索做法。强调实践“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努力形成责任者自觉履行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如何坚持下去,难点是什么、想听直话、实话……”围绕落实‘第一种形态’,芒市探索实施的《干部约谈工作流程》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建议意见,叶翠萍与市委、市纪委相关同志座谈交流。

“《芒市干部约谈工作流程》围绕‘对谁谈’‘几人谈’‘怎么谈’‘谁来谈’‘谈什么’,分别对约谈对象、约谈方式、约谈种类、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细化工作程序;‘谁分管、谁谈话’,让分管领导掌握了情况、让纪委不再单打独斗、让监督离干部更近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锐介绍了干部约谈工作流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第一次做这样的约谈,约谈了分管单位领导,约谈后作风明显转变,对自己也是警示。”市委常委、副市长陆凡谈了自己约谈的感受。“约谈分为警示、提醒、交流三个阶段,谈问题警示、举一反三提醒、分管领导交心谈心交流。”市纪委副书记张志强介绍,并认为约谈要坚持下去,通报跟上、扩大影响、形成效果。“我们对约谈对象进行了回访,约谈对象存在顾虑,是否存在影响期,要加大约谈工作的宣传力度,改进约谈方式,与纪律审查约谈区分开来。”市纪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霞建议……讲做法、谈问题、提建议,一问一答的座谈交流见真知、出实效。

叶翠萍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目的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她要求,实践“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足约谈前功课,明确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约谈,约谈不存在影响期,党委(党组)要扛起约谈主责,逐渐形成分管领导发现问题主动约谈常态化,形成责任者自觉履行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才能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为极极少数。同时,还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创新,切实把“四种形态”落实好、落实到位,形成经验在全省推广运用。

据悉,芒市出台《干部约谈工作流程》,实施“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探索总结。(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