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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党组认真落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9-30 07:30:13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

9月26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视频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榆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召开“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视频会议,体现了局党组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近期的一系列要求的坚决态度,是局党组坚决落实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实际动作,是省质监局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为、严肃各种纪律的再动员。

会议要求,一要肯定成绩,审视问题。今年以来,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跟中央、省委的步伐,及时组织开展了对25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全面巡察、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取得了远远高于预期的可喜成绩。同时,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各单位正确对待已经暴露出来的短板、清醒地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二要立即行动,着力整改。对近期的审计、巡察和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对表、对项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按照局党组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全面整改。特别是有关财经纪律方面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报侥幸心理,必须做到已发现问题的立即改、没发现问题再细查、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规范。三要接受监督,担当责任。责任不是口号,必须要有实际行动;监督不是摆设,必须要有自觉意识。全系统的干部职工,无论是哪一级的干部、无论是党员还是群众,都必须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全体干部职工,要把纠正“四风”、反对“四风”、防止“四风”回潮作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重点,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两个责任”始终牢牢抓在手中、实实扛在肩上,绝不可推卸,也不能懈怠。

会议就“小金库”清理和省局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会上宣布了省纪委派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组织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文件,就省质监局以及所属单位如何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如何开展好“小金库”清理、如何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作风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质监局党组成员、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局所属25个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