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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采取五条措施落实“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9 17:11:36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近日,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向综合监督的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发出了《关于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函》,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整治“小金库”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抓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组织开展好“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做好迎接抽查准备工作。省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重点抽查各责任部门汇总形成的问题清单,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认真落实整改任务。要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机构要协助党组抓好工作落实,会同计划财务等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要求,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