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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动员部署巡察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9 14:46:56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9月26日,省质监局召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视频会议,通报巡察、审计中发现的财务工作等问题,动员部署整改工作。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李秀泉出席会议,并对巡察、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履行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方针,理解吃透中央及省委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和政治自觉性,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制定整改方案。被巡察单位要按照省质监局党组的要求,根据省质监局巡察组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落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强化整改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逐项进行整改落实。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组和相关纪检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不同情况,该提醒的提醒,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要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