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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9-28 07:36:01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今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按照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以上率下强化责任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厅上下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发力,持续深化和巩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普遍增强。在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同志等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领导率先垂范给所在支部的党员干部讲党课等实际行动的带动下,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狠抓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今年来召开的13次党组(扩大)会议,其中7次专题分析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何金平同志在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中,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先后作出5次重要批示;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张鸿建约谈全厅系统有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30余名,与35名新提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厅党组成员适时与分管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30余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共120余人次。在省政府领导和厅党组的示范带动和压力传导下,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普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党员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有了较大提升。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措施不断创新。厅党组在认真落实已有制度规定的同时,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关于认真落实全省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厅党组积极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委托杨杰、张鸿建同志先后对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在厅党组的引领带动下,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措施,并形成了一些可供学习借鉴的做法。比如,秘书一处党支部建立了会议记录审阅签字制度;秘书二处党支部建立了“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上海办事处党组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定期谈话制度;驻京机构党委建立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三是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态度坚决。在厅党组“五个强化”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示范引领下,全厅系统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要求,全面开展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扎实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整治办文办会办事“差、错、漏、误、迟、拖”等问题。围绕服务稳增长、“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等工作,强化纪律建设。全厅系统坚持不懈反“四风”、务实高效强服务的氛围浓厚。

四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使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更有动力。特别是日前省委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定位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着力解决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云南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保障。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表示,《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突出了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问责,如果在实际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旦被上级检查或省委下一轮巡视发现,必然会被问责,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丁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