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考取了大学,虽然不是什么名牌大学,但在亲朋好友中也掀起了小小的波澜。自女儿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陆续有亲朋好友打电话来表示祝贺,并要求摆酒席请他们聚一聚。
在亲友的怂恿下,妻子也很想设个“升学宴”庆贺一翻,于是她理了个很长的请客名单,和我商量办宴席的事。我说:“要请可以,但只能少量地请几个亲戚,同事和朋友一个都不能请。”妻子不乐意了:“那意思是我们以前送出去的升学宴礼金是收不回来了,但是以后朋友的子女升学请客咋办?总不能说,我女儿升学没有请你,我家不去吧?那搞成只出不进了!” “我的同学至少都是请20桌呢!”女儿也插嘴,表示强烈不满。
该怎么说服她们呢?于是我上网查找了一些因为违规操办升学宴、乔迁宴等被处分的案例以及相关规定给她们看,并对她们说:“大操大办‘升学宴’是违反规定的,我是纪检干部,我们监督别人,可是也有成千上万双眼睛盯着我们。”妻子坐到电脑前认真地看了案例和规定,转身笑着对我说:“嫁给你这个当纪检干部的真是亏大了,好吧,升学宴我们不办了。”女儿看着我们,眼神里明显地透着失落和伤心。
怎么办?我和妻子商量着给女儿一个惊喜。开学的前一天,女儿的奶奶、外公、姑妈等都来了,选了个不起眼的饭店,刚好一桌人,一家人“临别诉衷肠”,没有升学宴的喧哗与热闹,但是在大家庭的氛围笼罩下显得格外温馨甜蜜,别有一番情趣,我心里也感到踏实安稳。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时候作为旁观者是“清”的,但是作为当局者的时候绝对不能“迷”。当情理和规矩发生冲突时,不能屈从于情理,必须主动戴上规矩的“紧箍”,保持清醒和定力,按规定办事,起好表率和示范作用。 (石林县纪委 田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