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下发后,云南省委、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跟中央步伐,加快推进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2016年8月12日云南省纪委召开“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就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标志着云南省省一级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落地
云南将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来抓,省委书记亲自批示,省纪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沟通、认真组织工作开展。省纪委起草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并按程序报中央纪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下发。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把支持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全覆盖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科学设置机构,实现精简高效
按照明确职责定位、理清工作关系、加大监督力度,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的要求。去年,省纪委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等省级部门新增6家纪检组。今年又将省级机关原有的65家纪检监察机构,精减到39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派驻16家,综合派驻23家,用59%的综合派驻机构监督了84%的省直部门,监督范围覆盖102家省直部门,实现了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优化干部配备,合理搭配班子
云南省采取了“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方法,通过内涵式挖潜编制的办法解决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各派驻纪检组根据监督任务、监督单位数和机关编制数合理核定编制,其中编制数为7个的派驻纪检组占28.2%,编制数为8-9个的派驻纪检组占33.3%,编制数为10个及以上的派驻纪检组占38.5%,确保每个纪检组不少于7人,平均每个纪检组可达9.13人。严格纪检组组长的选拔任用,合理搭配纪检组长、副组长,做到了配齐队伍、配强班子。
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探头”作用
完成派驻机构组建和人员调整、实现组织全覆盖,只是派驻机构改革的第一步,关键是提高派驻工作水平,把“探头”真正激活。省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派驻机构的管理,要求派驻机构干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制度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实行“全覆盖”,失责追究也是“全覆盖”,一视同仁,不搞特殊,不开暗门。(云南省纪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