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38号)和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16〕187号)文件规定,省纪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嘉奖人员推荐工作,经对基层单位上报推荐拟申报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嘉奖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会议初评、会议评审、省纪委书记办公会和省纪委常委会研究等程序,确定3家单位拟作为推荐上报中央纪委申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9名同志拟作为推荐上报中央纪委申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嘉奖表彰人选。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系统表彰推荐材料初审情况的反馈意见》,同意我省推荐上报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拟上报中央纪委申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1.云南省纪委信访室
2.云南省石林县纪委
3.云南省龙陵县勐糯镇纪委
二、拟上报中央纪委申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嘉奖表彰人选
1.王复兰 云南省文山州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杨艳桦 云南省弥勒市新哨镇纪委书记
3.欧阳宇林 云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
4.夏 琼 云南省昭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5.和瑞金 云南省德钦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6.龙 剑 云南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7.刘义祥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8.普家祥 云南省大姚县纪委主任科员
9.和陆才 云南省兰坪县通甸镇专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7日起至2016年9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云南省推荐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0871-63991167、63991165(传真)
通讯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邮政编码:650228
云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处
联系人:张丽阳
联系电话:0871-63630515(兼传真)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邮政编码:650021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