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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加强对综合监督部门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9-06 15:29:21   来源: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

近日,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向综合监督的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地质调查局、省有色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提早安排部署,提出严格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从严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早打招呼早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我省《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相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明确,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将适时、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要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要求,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