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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移民开发局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02 14:48:20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2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移民开发局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部分单位和部门领导的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经党建,工作重布置轻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与移民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增强了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党建工作与移民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过硬。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从思想、认识和行动上更加重视党建工作,坚持“一把手”模范带头,其他班子成员关心、支持和指导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上半年,局党组多次学习、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参与“两学一做”集中学习研讨,均在所在支部开展了党课辅导。

三是配齐建强机关党组织。局机关党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并从全局范围内挑选熟悉党务工作、素质强的骨干充实到机关党委工作。加强机关支部建设,根据党建工作需要,组织党支部换届,新成立5个党支部,配齐配强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培训。

四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措施,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制度,加强党建工作管理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专题听取了机关党委工作汇报,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检查考核了各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把机关党建列入考核的重点,所有处室都把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点指标,纳入处室和个人月度考核范围,促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是从严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召开学习教育座谈会,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和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机关党支部与挂联点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鲢鱼村2个片区党支部结对共建。为挂钩联系点党支部捐赠了办公用品,提供了红色股份资金,组织了挂钩点村组干部智力和科技扶贫培训;局驻村工作队做好走访调查、政策宣传、项目协调推进、项目资金落实等,推进鲢鱼村移民新村建设。

六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督查立项、督查责任、督查方式等内容。每季度组织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对于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督查室明确涉及省移民局和移民工作的事项,及时督促检查,按时报送情况。

2.“个别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查找分析。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够的问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对照先进典型精神,组织班子成员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措施;召开的局党组会,对班子成员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格责任和狠抓落实提出措施和要求。

二是组织研讨交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讨,围绕中央和省委明确的“五个着力解决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提升,安排班子成员精选领学《摆脱贫困》、《知之深 爱之初》中的“在‘高、新、实’上下功夫”和“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等精读篇目,逐个讲认识、谈体会、查问题、明对策。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担当精神更加充足,积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切实站好最后一班岗。

三是强化典型教育。坚持用正反两典型教育激励和警示提醒,开展向杨善洲、高德荣、召存信、郭顺德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定期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到禄劝县皎平渡红军渡江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

四是开展交心谈心。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共8人次,对学习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醒、教育和帮助;班子成员之间普遍开展了交心谈心,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进步。

五是健全工作制度。印发《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制度机制,为规范党组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了制度保障和支撑。

3.“局党组个别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纪检组的工作”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与中心工作同样重视、同步部署和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文件通知,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和安排部署,抓早、抓紧,高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机关各类学习会议上,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逢会必讲、逢事必提,勤打招呼,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让每一个党组成员深入领会贯彻“不抓廉政就是失职”这一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每名党组成员的责任、内容和要求,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一次,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处室廉政教育和管理,定期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担负第一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主动抓、直接抓、严格抓,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过问。采取请进来、自己讲等形式,先后进行了5次廉政党课,邀请延安干部学院、省纪委领导分别作了一次廉政教育辅导,党组书记以“深入学习贯彻党规党纪,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和严用权树形象”和“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题作了2次廉政专题辅导,纪检组长以“认清形势,立足岗位,坚持不懈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为题讲了1次廉政党课。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2016年度局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各处室的平时考核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二)关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纪检组‘三转’不到位,不能专司其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组长长期分管机关党委工作”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转职能,全力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了全局廉政工作会议,制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和《2016年省移民开发局纪检工作要点》,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的责任,形成局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纪检组认真督责的工作格局。对于省纪委及巡视组移交的举报信件,纪检组成立专门核实组,对问题线索及举报信访件进行认真核实,并主动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利用“移民教育讲坛”开展廉政讲座。邀请省纪委杨玉清副书记给全省移民干部作了“形势·责任·纪律”的专题报告。

二是注重转方式,重点做好监督执纪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等规定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六个强化六个严防”的规定要求。纪检组在2016年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前都发出廉政提醒通知,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部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零容忍”,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注重转作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于省委巡视组和省审计组指出的涉及全省移民工程项目和移民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纪检组深入查找和认真剖析,制定明确措施办法。纪检组组成调研组深入大理、怒江针对移民资金监督管理开展专题调研,研究移民工作监管新思路和新措施。更加注重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改进作风的新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跑风漏气。

四是全力支持“三转”工作。研究决定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党建工作、兼任机关党委书记,正按程序向省直机关工委报批。

2.关于“仍没有完全破解对州(市)、县移民局在移民工作中重要环节的风险防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移民工作监管措施。制定《云南省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管理办法,制定《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流程》等措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移民工程项目和资金监督,从政策、措施等源头上防范移民工作重要环节风险。

二是完善移民资金管理制度。创新移民资金监管方式,修订《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和《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规范资金计划、监督和管理,加强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移民资金检查和内审。

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协调国家、省审计有关部门加强移民资金审计,全力配合做好国家水利部移民局的稽察工作和省审计厅的景洪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审计,启动实施了糯扎渡等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清理工作,对移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实施稽察。通报了移民后扶资金管理混乱的县(市),约谈了后扶资金管理问题较多的县(市)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人。

四是形成移民工作监管合力。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移民工作中重要环节的风险防范问题,纪检组长作了廉政风险防控的专题讲座,重点分析了全省移民系统、机关各处室及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意见和建议。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由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和州市移民部门参与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移民工作监管制度机制,组织调动参建各方加强移民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减少或严防移民工作中重要环节的风险隐患。

五是做好移民工程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加大移民安置编制、审查前的工作力度,专题组织乌东德、白鹤滩、托巴等水电站的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调研,收集整理各方意见,了解移民意愿,确保规划编制能满足移民工作需要。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长期不交流,不利于班子成员全面掌握工作情况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对部分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负责澜沧江流域水电开发移民工作的副局长2013年已调整分管;负责金沙江流域水电开发移民工作的副局长已任命为巡视员、免去党组成员。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移民局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局机关干部处室之间和处室内部的交流轮岗工作,有效防范岗位廉政风险。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沟通协调制度,班子成员加强交心谈心、沟通会商和汇报交流等工作,主要领导带头经常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之间每半年进行工作交流,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沟通交流,沟通思想、谈心交流和信息共享。

(二)“技术服务中心资金管理及开支较大,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分管局领导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巡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全面剖析问题,深刻找准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督促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加强中心的监督,配合巡视和审计整改事项核查有关事项,督促其正确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确保经费开支合法合规。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细化廉政责任,明确中心领导班子和成员责任,加大廉政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比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人员管理、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党课等。

三是狠抓工作规范。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咨询费发放管理规定》、《会议费用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办理及上报备案管理规定》等措施,废止《评估工作外业调查劳务费发放该办法》和《移民安置技术咨询费发放范围和标准》,规范各类经费开支管理。制定《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技术审查购买中介服务方案》,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涉及的技术审查均进入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心选择相关中介机构,规范了中心参与移民项目技术服务、咨询等服务行为。

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组织对中心主任开展离任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按程序对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轮换调整,配齐配强中心领导班子。

三、廉洁自律方面

(一)“部分州市县移民资金有被州(市)、县级政府挪用、挤占的情况,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加强移民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各州(市)规范移民资金监管、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分析研判,增强廉政风险能力,实现超前预防、全程监管、预警防控;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州(市)认真开展一次移民工作大检查,特别是梳理历年来审计、稽察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和办法,明文要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不得违规开户管理资金,不得大量闲置资金,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同时,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各有侧重”的移民资金监管体系,确保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二是规范后扶项目审批程序。制定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措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后扶项目审批程序,将使用部分库区基金实施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加快项目实施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滞留时间;将应由省局组织验收的项目全部下放到州市组织验收,对使用省统筹的库区基金的项目由州市验收后报省局备案。

三是加大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探索移民资金监管方式,加强移民资金监管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移民资金计划执行率的通知》,不断盘活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关于开展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强化移民安置资金会计核算和计划管理监督检查,组织对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部分州市县移民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变更较为频繁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移民工作政策法规,制定《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变更程序,严格执行规划变更报批程序,增强规划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系统规范和完善移民工程前期工作、搬迁安置和专项验收等工程程序。计划梳理汇编移民工作政策法规手册,并纳入全省移民干部集中培训。

二是严格移民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先移民后建设”的移民工作方针,严格移民工作规程规范,做到规划没有批准前不实施移民工程项目、不在规划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严格移民资金计划管理,对不在规划内的项目不拨付任何资金,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规划深度满足移民安置的需要。

三是组织设计变更清理。对金沙江、澜沧江流域已建、在建电站移民安置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清理和分析,完成金沙江中游设计变更审批和澜沧江流域重大设计变更,督促和指导州市和县区政府认真履行其他设计变更报批手续。

四是加强移民政策宣传。组织编制《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提高移民干部依法依规开展移民工作的意识,提高移民依法维权意识。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少数领导干部看文件听汇报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全面推行随机调研、专题研究制度,围绕全省移民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走基层、改作风、抓落实,班子成员率队深入全省移民任务重、矛盾问题突出的县市、库区和安置区调研、检查和督促,在库区了解掌握实情、在基层协调解决问题、在一线推进工作落实。2016年上半年,党组书记先后8批次率队深入昭通、临沧、普洱、昆明、楚雄等州市检查调研,召开工作座谈会、民情恳谈会,答复和协调解决了一批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局领导及各支部完成遍访一次。

二是严格政策制定程序。制定《云南省移民开发局法律顾问制度》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移民业务工作重大决策管理规定》,对移民政策研究、制定和出台等程序进行规范。修订或制定出台的规范性,认真履行调研、座谈、咨询、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审议等程序,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举办了全省移民干部业务集中培训。

三是开展“平安库区”创建工作,完善移民信访维稳制度,抓实重大移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信访接待等工作,变移民上访为领导下访。认真落实接访和包案化解移民重要信访案件制度。创新综治工作渠道和模式,建立了全省移民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从库区基金中统筹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6个州市和移民工作重点县(市)成立了移民法律服务办公室或法律服务援助室,编制移民法律服务手册,为移民提供专项的法律宣传、咨询、公证和诉讼服务,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少数班子成员只了解掌握分管工作,主动作为、大胆负责、勇于担当精神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移民专题研讨交流制度。利用每季度处室工作情况汇报会时机,安排各处室汇报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思想、打算和任务,局领导面对面点评问题、交流情况和明确措施。严格落实班子成员AB角协作制度,通过工作座谈会和政策法规研讨会等形式,加强班子成员、处室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是研究梳理解决遗留问题。召开省政府乌东德水电站楚雄州移民工作推进会和禄劝县移民工作会、白鹤滩昭通市移民工作推进会以及德厚水库移民工作推进会,认真梳理金沙江、澜沧江流域已建电站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并进行专题调研,做好昭通市“两站”移民安置扫尾工作,切实破解移民工作难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推进完成移民工作任务,确保省委、省政府涉及移民工作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会同省发改委、水利厅制定了《关于精简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通知》,取消了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批,下放了中型水利工程《实物指标调查工作细则》的审查,规范了“封库令”申报材料,优化了审批(核)服务。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纳入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监管平台,严格实行“并联并审”。

四是认真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职责,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移民资金监管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5153048,电子邮箱:christmas9950@163.com。